临牌有时限 过期上路也属交通违法

发布时间:2016-08-1111:42 来源:宣传处 访问次数:




       

近日,交警执勤中发现,一些车主在临时牌照过期后不及时更换,继续驾车上路。交管部门提醒,悬挂过期临时牌照上路属交通违法,将面临处2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处罚。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交管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机动车登记使用规定》规定,属于机动车未销售或购买、调拨、赠与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需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临时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30日的临时号牌;机动车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或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核发有效期不超过90日的临时号牌;因号牌制作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15天的临时号牌。

        同时,对于临时号牌的安装也有明确规定。交管部门介绍,自2011年1月1日起,载客汽车的临时号牌由1张调整为2张,并将安装方式由“放置”调整为“粘贴”在统一位置,1张粘贴于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实现的位置,另1张应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其它类型汽车应当将临时行驶车号牌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

        交管部门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临时号牌是有有效期限的,车主应关注临时号牌上标注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内尽快申领、更换正式号牌。临时号牌过期后继续上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应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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