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0-02-27 16:48 | 来源:办公室 | 访问次数:


2019年,丽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依法治国为根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公安工作“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指引,以改革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为动力,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加强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不断创新执法办案和执法管理机制,不断推进执法办案和管理的集约化、专业化、一体化、智能化,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一、2019年度丽水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面落实《浙江省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

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建立以毛建国副市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通过牵头抓总、协同发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党委会议听取公安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2次,研究部署公安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落实法制部门列席党委会议和办公会议制度,为领导的重大行政决策提前做好参谋,提供法律意见。制定《丽水市公安机关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规定》,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公安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公安局长每年出庭应诉和旁听法庭庭审各不得少于1次,办案部门负责人旁听庭审不少于2次;民警旁听庭审不得少于3次。

(二)全面正确履行公安职能、推进公安职能转变

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服务。全市公安机关通过 “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户籍、出入境、交管、治安、监管、禁毒、网安等警种,共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214个事项,其中139个事项已经集成到“浙里办”APP;110个民生事项“一证通办”,81个民生事项“全域一证通办”,分别占所有139个公安民生事项的79.14%和58.3%。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将全部214个事项入驻1个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和9个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开展集中办理。积极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丽水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市局对枪支弹药、爆破作业、保安服务、典当特业、公章刻制、烟花售卖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委托、下放给县局公安机关。市局对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监管,相关业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规范承接单位的行政审批行为,确保行政审批依法、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三)全面开展全市公安机关“七五”普法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公安机关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推动“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营造崇尚法律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将法制宣传与公安机关的日常管理和社区警务工作相结合,重点加强青少年、外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一是开展送法进校活动。会同教育局对辖区中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重新进行了明确,切实担负起惩治与教育的双重身份,立足本职岗位,发挥职能作用,为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而不懈努力。二是持续开展送法下乡。通过法律知识现场解答,发放安全防范资料,讲解安全常识,传授防范技能等各种形式,进一步排查化解乡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掌握农村的治安动态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有效的拉近了警民关系,增进警民感情。三是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宣传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点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正面典型,适时披露反响强烈的违法犯罪案例,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四)全面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紧盯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提出的打造浙江执法“金名片”的工作目标,全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的规范化标准,从重点工作入手,明确目标,稳扎实干,有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

1、以项目化推进为引领,实现规范化建设有效落实。结合省厅重点工作和全局执法目标,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推进计划表》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明确我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32项工作,形成步调一致、结果一致、逐项完成的良好局面。法制部门列席党委会议、中心所法制员派驻、执法管理日结日清等制度均得以贯彻落实。目前,项目化推进工作已完成90%以上,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整体推进,形成我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面貌、新局面、新常态。

2、以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牵引,推动执法办案提档升级。以打造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的执法“综合体”为目标,指导莲都区公安分局率先完成全市第一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配备侦办邮寄、鉴定、物价材料调取、法律援助,翻译、合适成年人联系、押解等七类服务拓展功能,实行专人采集信息、专业看管、专业押解,为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建设提供了模板,全市公安机关学习借鉴开设扩展服务,目前共开展扩展服务685次。11月13日,省公安厅王建副厅长来丽参观莲都区分局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对我市执法规范化建设做了重要指导。

3、以“教科书式执法”活动为载体,推动执法行为提质增效。

根据省厅部署开展的“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丽水实际,收集16个典型案例制作《丽水市公安机关典型案例汇编》,从正反两面分析问题和原因,教训启示基层民警日常规范执法。从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着手,针对办案区管理,违法取证、违规监视居住等三大突出执法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发现执法问题458个,及时整改440个,有效纠正了突出问题的屡犯情况。针对执法难点,共收集和制作具有指导意见的执法规范96个,最终制作完成教学视频21部,形成文本指引22本。在公安内网和丽水公安微信号上分别开设“教科书式执法”专栏,上传各类教学视频74部,便于民警在工作和休息时间都能开展学习,有效提高民警执法水平。

4、完善执法检查工作,保障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稳步提升。针对省厅执法考评要求,制定《执法考评细目表》,将全市执法检查内容细分为受案中心、办案中心、案管中心、物管中心、案件质量、其他事项等六大类32小项,由支队民警分别负责。坚持月份专项查、季度综合查,年终全面查的三查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及各类执法系统,全面强化网上执法巡察,深化实际督导检查。法制支队今年共开展实地考评3次,案件抽查6次,专项巡查12次,走访检察机关核查3次,检查案件600余起,网上巡查1200余次;核查罚款执行情况5200余次,处罚公开8500余起,警情初审情况21万条。全市刑拘人员审结准确率达99.5%,行政处罚人员准确率达99.9%,强制隔离戒毒准确率100%。同时严格执行《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依法履职免责若干规定》,追究执法责任民警45人。

5、完善涉案财物处置流程,保障处置工作深入推进。将省厅刑事涉案财物共管系统结合到日常的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主动对接法院、检察院、财政局,打通涉案财物从扣押到判决再到处置的全套流程,进一步细化淘宝拍卖环节,强化淘宝拍卖的合法有效性。全市公安11个市、县级公安机关全面上线淘宝拍卖,共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涉案财物242件,平均溢价111%,其中2019年拍卖168件,比2018年增幅127%,人民公安报、平安时报、中国新闻网、浙江法制报,浙江工人日报、丽水日报等均大篇幅报道丽水公安涉案财物淘宝拍卖模式。杭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陕西省委政法委、河北省保定市四川省泸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财政局、公安局等部门前来取经调研。安徽、广西、湖南、江苏、山东、四川、浙江10省24地公安机关先后学习借鉴并入驻淘宝网公安拍卖平台。

6、坚持贯彻多项措施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对全市执法办案积分排名前三的民警和第一的中层予以奖励,将各局的执法办案能手评为全市执法标兵,激励全市民警想办案、要办案、办好案。组织开展各类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18次,交流学习15次,座谈会9次,提升全市民警执法管理、执法信息化水平。每周公布庭审计划,共组织民警参加旁听庭审36次,开展民警模拟出庭作证2次,提升民警出庭作证能力,熟悉庭审程序。组织开展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为全市公安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增加法制队伍人才储备,2019年通过法考民警35人。

二、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细化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在全面落实《浙江省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细化全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政策制度和全省公安机关视频交流学习等机制,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宪法法律,不断增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现代警务模式、增强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全市公安机关将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把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公安机关年度工作部署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组织编制,并就事项目录向本级公安机关党委报告,科学制定决策事项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任务,做好合法性审核和监督工作,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合法性。

(三)围绕重点,立足执法实践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全面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工作,推进以案释法平台建设,编撰下发指导性案例。切实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全省公安民警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全面提高宪法宣传的实效性。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新党章和党内法规,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体现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继续组织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从基层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着手,开展集中整治,健全执法规程。同时注重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依法办事、理性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完善、运行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体系

2020年全市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争取全面完成建设。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构建一套符合丽水实际、具有本地特点的执法办案管理体系,制定配套管理规范,实现集约化办案、全流程管控、一站式服务、专业化保障。把执法质量、办案效率、执法安全等作为执法办案优劣的重要标准,全流程、全链条规范执法各个环节,全面提升我市执法办案水平。

(五)打造“智慧法制”丽水名片

通过科技助力,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执法制度、裁量标准,借力“钉钉”打造汇集各类执法视频、教材、典型案例、执法试题的综合性“学法强警”学习系统,将执法规范变成行为习惯,让执法标准成为刚性约束。集合执法大数据,建设执法办案积分管理系统,综合评级民警执法办案,引导民警想办案、多办案、办好案。全面建立远程可视化取证市、县、所队三级协作机制,打通地域界限,提升执法效率。借助警务通的数据推送功能,实现执法监督的及时推送、执法问题的切实整改、执法规范的移动式教学。

(六)锤炼一支优秀的法治建设服务团队

针对基层提出加强执法服务工作的要求,将全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102人员组建微信执法工作专家群,将基层民警执法遇到疑难问题,发到群里大家讨论,及时解答基层。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为局党委做好服务。全面开展大练兵强素质活动。通过案件办理、以案释法,出庭应诉,案件审核、网上巡查,执法监督、等方式对执法民警开展练兵,提升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

丽水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