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2亿!非法经营外汇保证金团伙落网

2020-09-16 17:17 | 来源:宣传处 | 访问次数:




                       

日前,经过近三个月的缜密侦查,龙泉警方在山东、广东、广西、四川、上海、重庆等8个省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的一起从事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跨境非法经营案,打掉一个非法经营团伙,抓获以冯某、饶某、修某、崔某等人为首的团伙成员26人,冻结资金1.2亿余元,扣押车辆3台,查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247件。9月10日,该案主要成员已由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5月28日

群众陈某某到龙泉市公安局报案

称自己在一个外汇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时

平台方以其持仓时间过短为由

将其盈利的单子作废

导致亏损23000元......

平台是否正规?

是否涉嫌犯罪?

龙泉市公安局结合 “ 净网 2020” 专项行动,主动出击,立即对该平台展开侦查。

侦查中,民警发现该外汇交易平台与该局2019年8月办理的“709”刘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存在资金关联,刘某某团伙曾为该平台搭建非法资金结算通道,注册虚假支付宝商户多达160余个,帮助外汇平台躲避公安机关打击,转移客户入金6000余万,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案发后,该平台成员立刻转移资金、出逃国外,但平台仍正常运转。

 外汇保证金交易又叫“炒外汇”,是指通过与(指定投资)银行签约,开立信托投资帐户,存入一笔资金(保证金)作为担保,由银行(或经纪行)设定信用操作额度。投资者可在额度内自由买卖同等价值的即期外汇,操作所造成之损益,自动从投资账户内扣除或存入,让小额投资者可以利用较小的资金,获得较大的交易额度,和全球资本一样享有运用外汇交易作为规避风险之用,并在汇率变动中创造利润机会。但目前政府金融部门暂无授权任何一家正规银行及经纪商进行外汇产品交易,该平台行为系非法经营。

为了将该非法平台团伙一网打尽,防止更多群众上当,龙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对平台运营、人员组成、操控规则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逐渐查清了以冯某等人为首,公司化运营,利用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实施跨境犯罪的非法经营团伙情况。经查,目前该平台投资人员高达10余万人,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

据龙泉警方侦查了解,2016年起,冯某等人抓住国内没有正规银行或经纪商供客户进行外汇交易这一情况,在海外注册公司,搭建服务器,并散播平台持有多国金融监管牌照、资金受正规银行监管等虚假信息获取客户信任。

而后,同伙在国内设立办事处,以线上、线下双轨制推广的方式,招揽国内客户以依托交易软件向客户提供外汇(货币对)、贵金属(黄金、美原油、布伦特原油等)、差价合约(股票指数等)等产品供国内包括省内客户进行对冲交易,以此非法牟利。

 8月4日,在丽水市公安局的指导下,龙泉警方出动警力110余人,在8个省市对该案展开集中收网行动。行动中,共抓获嫌疑人26人,扣押车辆3台,扣押作案用银行卡169张,电脑32台,手机46只,冻结资金1.2亿余元,一举打掉利用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跨境犯罪团伙。

调查显示,该平台网站页面会发布各种入金竞赛获奖、介绍经纪人(发展代理)、高额回报等信息来刺激客户入金,以多种诱导的方式诱导受害人将钱投入该平台。客户在该平台进行下单时,其交易的订单并未实际进入国际正规银行及经纪商进行交易对冲,而是以与客户进行对赌的模式运营,以此进行获利。

 警方提醒:非法外汇平台不仅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也对群众的个人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群众在投资过程中一定要选择正规机构,不可轻信网络宣传,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