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2021-02-01 11:05 | 来源:办公室 | 访问次数:


2020年,丽水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法治丽水建设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积极构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体系,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毛建国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推动落实,并在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等重要场合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以“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三地一窗口”的使命担当,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力军作用。2020年10月,毛建国副市长与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中层干部集中进行宪法宣誓。

二是重点谋划部署。市局党委会定期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听取执法情况汇报,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市公安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明确要求“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坚守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把规范执法作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最佳结合点,让每一位民警自觉敬畏宪法和法律,让每一项执法活动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是细化任务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2020年法治丽水建设工作要点》和《2020年法治丽水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文件精神,制定《丽水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丽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任务分解》,明确法治政府建设警种责任清单,细化重点项目部门责任分工,落实警种、部门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审查。丽水市公安局严格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对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重大事项,将法制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均已向社会公开,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省政府《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公安部《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规定,加强对全市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放管服”改革,完成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使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16年2月印发了《丽水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了法律顾问选聘条件、职责、聘用期限等规定。市公安局聘请了3名专职律师担任市局常年法律顾问,聘请24名市局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制定、公安立法、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合同审查、新法培训等工作30余次,在服务决策、服务执法上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三)认真履职尽责推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一是全面提升执法主体的专业化水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根据市普法办要求,认真完成每年度公务员和市管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常态化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全警实战大练兵、执法大比武等活动。组织全市民警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共有3753名民警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持证率达到100%,另有163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2020年通过60人,通过人数占比连续三年全省第一。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公安局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三项制度”的要求,制定下发《丽水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制定窗口服务、执法办案具体事项公示流程和标准,进一步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中,制定《丽水市公安局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文字记录及音像记录适用对象,并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3900余台,通过110接处警平台实现警情与处警视音频双向关联,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

三是推动“双随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制定《丽水市公安局 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丽水市公安局2020年度重点监管计划任务表》,针对全市旅馆、网吧、娱乐场所等不同行业场所的特点,实行“一标双随一公开”,全面梳理检查重点,采取“清单+表格”的方法规范执法流程,统一检查方法,最大程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达到“按标检查、一次到位”要求,实现检查事项标准化、统一化、模式化。目前除消防安全职责检查事项外,丽水市公安局共有“双随机”抽查事项11项,与省公安厅事项清单完全配套。

四是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源头治理,从规范执法源头方面下功夫,努力减少因执法问题引发的信访。建立以“公安机关为主干、多元主体为骨架、协作机制为支撑、警务网格为基座”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推动丽水特色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和发展,全面推进以设立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的“警调衔接”模式,切实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处置化解合力。

(四)务实创新,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迭代升级。全市公安机关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平台建设,加速网上网下同步并行,全力做好上线事项应用、办事指南维护、网上受理率、“好差评”主动评价等工作任务,设立2.0受理窗口102个。依托“浙江公安警综平台•内部办事专区”(公安网)和浙政钉内“省公安厅内跑专区”,梳理到省厅办事事项62项,市本级办事服务事项20项,并同步编制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着力解决多次跑、多头跑、时间长、环节多、签字烦等制约机关效能的突出问题。

二是全面推动“一窗通办”改革遍地开花。结合政府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一窗通办”改革,全市行政中心共设有“一窗通办”综合窗口93个,全面推动公安行政审批业务向行政服务中心聚集、向基层所队延伸、向社会网点拓展,全面实行公安民生事项“一证通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和长三角地区“全域通办”。

三是全力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落地生根。紧扣“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坚定“人民公安为人民,为民办事无证明”的理念,全力打造“无证明城市”改革公安样本,真正实现了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的积极转变。实施改革以来,通过直接取消、数据查询、部门核验、告知承诺四种方式取消20项证明事项,对照“六个一律”标准,梳理出需出具给其他部门证明事项89项,对20项高频事项制定标准模板,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紧盯法治公安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开拓创新、补足短板、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公安依法行政水平,勇当法治政府建设“排头兵”“领头羊”。

(一)以强化法治保障为抓手,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防控工作。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力度,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二)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后续监管工作,增强放权的协同性和监管的有效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落实平等保护原则,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

(三)以强化规范建设为抓手,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推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开门决策”制度及决策执行跟踪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环节,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强化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能力,充分有效地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四)以加强行政争议化解为抓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强化复议队伍建设和制度保障,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强化复议监督,提升复议公信力,推动行政复议成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路径,真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资源整合、衔接互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