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2021-03-03 11:35 | 来源:丽水公安 | 访问次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3月2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方健忠出席向市公安局党委的情况反馈会,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宋珍花代表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毛建国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此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郑绍周向毛建国传达了市委书记胡海峰关于巡察工作讲话和指示精神,宋珍花主持会议并向毛建国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程鹰飞、管君友参加反馈会议。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2日至12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系列决策部署,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月8日、2月9日,巡察组分别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分别听取了巡察组有关巡察情况的报告。

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2016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在护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新冠疫情防控等重大政治任务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刑事发案长期保持低位走势,命案连续八年全破,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连续九年全破,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连续四年全省前列。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全面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还有发生;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等。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同时,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的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融入到公安工作全过程,形成鲜明的政治导向。二是严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贯穿公安工作的鲜明主线,两者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三是强化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方健忠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准巡察整改要求。抓好巡察整改是体现政治担当的“考试卷”,反馈意见提出的每一条问题都是必答题、不是选择题。市公安局党委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对问题要精准分析、精细梳理,对整改要纳入日常、融入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答好巡察整改这张政治“答卷”。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实做好巡察整改。要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意识,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要主动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对标、一次提升,把每一个问题整改好,把每一条要求落实好。三要改进监督方式,巩固提高整改质效。日常监督部门要对照整改监督责任清单内容,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常态监督和跟踪督办,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也要公开曝光。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市委巡察机构还将会同有关单位适时开展回访检查,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毛建国表示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富有建设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市公安局党委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一是提高站位、鲜明态度,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反思,主动认领、诚恳接受,真正使巡察整改作为改善公安队伍作风、推动各项公安工作的有力抓手。二是聚焦问题、狠抓整改,纵深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鞭策,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明的纪律、最务实的作风,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坚决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三是压实责任、转变作风,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有效转化。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借力修正、借力完善、全面提高的行动,把落实整改与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助推丽水公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矢志不渝当好“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的忠诚守护者和奋力建设者,着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丽水牌”红色公安铁军。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人员,市纪委市监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负责人,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公安局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近五年退休班子成员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