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英模精神 | 叶林军:以一颗热忱之心守护一方百姓

发布时间:2021-04-0818:22 来源:丽水公安 访问次数:


弘扬英模精神


侨乡英模榜样

叶林军,男,汉族,1986年9月16日出生,中共党员,2012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青田县公安局高湖派出所教导员。

2013年叶林军被记个人“一等功”,先后被评为“最美浙江人-2013青春领袖”、浙江省2013年度“美丽警察”、2014年“浙江省劳动模范”、2014年“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丽水市优秀共产党员、“最美丽水好人”特别奖、丽水市十大爱民警察、2015年丽水市十佳派出所民警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6年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丽水市第九届“杰出青年”、2018年丽水“全市最美公务员”等。

叶林军是一名“85后”,虽然年纪不大,却有着优于常人的毅力与耐心,多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生死关头

冲锋在前

2013年5月30日,高湖镇下洋坑山上一大型养鸡场积水为患,多人昏倒在化粪池排污通道内。叶林军接到报警后立刻带领值班人员赶赴事发地。没有犹豫,更没有胆怯,赶到现场后,叶林军憋着一口气,就带头扎进排污通道里救人。

在众人的合力接应下,他多次往返,先后救出4名中毒人员。在第五次下井到深处救出最后一名中毒者后,叶林军因体力消耗严重和吸入过量有毒气体,昏倒在通道口。

经过一夜的抢救,叶林军终于醒了。25天的治疗后,叶林军重返岗位,依然没有犹豫,依然保持热情,继续以一颗热忱之心守护一方百姓。

2014年5月4日,叶林军受到了时任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的亲切接见,并在省人民大会堂上作典型发言。他还被评为“浙江青年五四奖章”“浙江省劳动模范”。面对荣誉,叶林军说:“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组织却给了我这么多荣誉,这些荣誉既是激励,更是鞭策。”

2014年11月23日下午,叶林军所在的派出所接到报警:高湖钓鱼坛水库有名女子抱着小孩跳河。

时间就是生命。接警后,叶林军火速赶往现场。现场,他一边对该妇女喊话,安抚她的情绪,一边不顾自身安危,跳入冰冷的水中救援。在他的帮助下,母子二人都平安获救。

叶林军不顾自身安危,英勇救人的事迹感动了不少群众。现场群众还将他救人的惊险画面拍摄成视频上传至微博,网友们纷纷为他点赞。


职务转变

初心依旧

这些年来,在组织的培养下,他由一名普通民警逐渐成长为一名中层干部,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工作责任也更大了。

2015年8月,“叶林军工作室”成立,帮助群众调解各类纠纷,为群众提供咨询,预防青少年犯罪,规劝吸毒人员等。工作室成立以来,已累计调解矛盾纠纷上百起,成功规劝吸毒人员10余人,劝导未成年违法犯罪4人,帮扶结对1人。

叶林军还积极发挥工作室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组织民警到高湖辖区各所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课,讲解青少年犯罪问题等。此外,他还到青田各中小学校去做法制讲座,受到教育系统师生的高度赞誉。


惩恶扬善

除暴安良

“人民公安为人民。”这句话在叶林军的身上,不仅体现在人民警察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的爱民情怀上,更体现在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职业精神上。

在侦办一起容留卖淫案过程中,为了切实掌握相关证据,叶林军在青田县某小区内连续蹲守两天两夜,成功将卖淫窝点捣毁。在办理一起六合彩案件时,叶林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层层抽丝剥茧,不断深挖,相继捣毁6个窝点,刑事处罚8人。

叶林军是平凡的,但他对警察岗位的坚守是不平凡的。多年来,在他的努力下,一件件大案小案得到办理,有效净化了辖区治安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叶林军说:“荣誉已属于昨天,时值建党百年,我将继续全力以赴,无愧于头顶的这枚警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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