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关于对爆破作业人员考核计划的公告

2022-05-23 12:09 | 来源:丽水公安


丽水市各爆破作业单位:

5月15日,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组织的全省第5期、第12期丽水新报考爆破作业人员已完成网上培训。依据《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等相关规定,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由丽水市公安局组织考核,考核前30日向社会公告,现将考核计划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考核10日前)

2022年6月14日前,丽水市公安局组织对第5期和第12期共78名申请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申请资料是否符合《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相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核。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2022年624(周五)上午9时前,凭本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报到入场。

报到地点:丽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丽水经济开发区南明路770号),本校实行封闭式管理,需要提前入住和就餐的,爆破单位领队向物业公司报备,联系方式:邓经理,2659600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

624

上午场:9:30-12:00

下午场:13:00-16:30

考核地点:警校二机房及面试教室。

、考核规定

(一)爆破作业人员考核方式为理论上机考核面试考核。

(二)理论上机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

(三)理论上机考核和面试考核均及格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四)报考人员未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件、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入场以及考核作弊人员,当场取消考核资格。

)爆破作业人员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和省级考核专家等信息,由丽水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录入全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系统,考核结束10日内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考核合格人员应向爆破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受理审批《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政务服务办事中心(窗口),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务(监考)方案

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派公安民警全程监考,考试系统设置、考场布置、成绩统计等考务工作,由市公安局委托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实施。面试考核因涉及专业技术知识,由市公安局委托省公安厅认定的全省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专家2名实施。

六、疫情防控

爆破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信息核查和登记管理,严格落实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健康管理主体责任,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或其他疑似情况、健康码非绿码有发烧、咳嗽、胸闷、乏力等不适症状的,不得参加考核。进入封闭管理的考核点前,所有人员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届时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本次考核将视情延期并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

(一)爆破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1.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爆破安全技术;

3.炸药与爆破基本理论;

4.常见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性能、使用条件及安全管理要求;

5.装药、堵塞、网路敷设和起爆等爆破工艺及安全技术要求;

6.爆破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要求;

7.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的操作程序。

(二)安全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1.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爆破安全技术;

3.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4.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和清退安全管理规定;

5.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要求。

(三)保管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1.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爆破安全技术;

3.验收、保管、发放和回收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4.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规定;

5.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要求。

 

附件:两期培训结果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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