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关于2023年度爆破作业人员考核计划的公告

2023-07-21 15:13 | 来源:丽水公安


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关于2023年度爆破作业人员考核计划的公告


各爆破作业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度第二期爆破作业人员考核将于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在丽水市举行,依据《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等相关规定,考核前30日向社会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考核10日前)

报考人员通过浙江政务服务-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www.zjsgat.gov.cn:8863/mbxtwlfwpt)进行报名。2023年8月14日前,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对申请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相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2学时安全技术培训,方可参加考核。考核不收费。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2023年8月24日

上午场:9:00-12:00

下午场:13:00-17:00

考核地点:丽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丽水经济开发区南明路770号)二楼机房及面试教室。

三、考核规定

(一)爆破作业人员考核方式为理论上机考核、面试考核。

(二)理论上机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理论上机考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核。

(三)理论上机考核和面试考核均合格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四)报考人员未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件,不得进入考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入场以及考核作弊人员,当场取消考核资格。

(五)爆破作业人员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和省级考核专家等信息,由丽水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录入全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系统,考核结束10日内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

(六)考核合格人员向爆破作业单位注册地公安机关提交《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及学历、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等相关材料。

四、考务(监考)方案

(一)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全程监考。

(二)面试考核因涉及专业技术知识,且预计报考人数较多,抽取全省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库内专家5至7名负责面试考核。

五、考核大纲

(一)爆破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1.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爆破安全技术;

3.炸药与爆破基本理论;

4.常见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性能、使用条件及安全管理要求;

5.装药、堵塞、网路敷设和起爆等爆破工艺及安全技术要求;

6.爆破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要求;

7.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的操作程序。

(二)安全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1.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爆破安全技术;

3.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4.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和清退安全管理规定;

5.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要求。

(三)保管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1.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爆破安全技术;

3.验收、保管、发放和回收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4.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规定;

5.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要求。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