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姚敏华、吴德敏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2014:51 来源:丽水公安 访问次数:


关于公开征集姚敏华、吴德敏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丽水市公安局正在侦办姚敏华(男,53周岁,庆元县松源街道人)、吴德敏(男,55周岁,庆元县松源街道人)、周克飞(男,42周岁,庆元县淤上乡人)、范大勇(男,34周岁,庆元县荷地镇人)、吴宝燕(男,46周岁,庆元县松源街道人)、吴珍燕(男,53周岁,庆元县松源街道人)、吴高俊(男,56周岁,庆元县松源街道人)、叶建江(男,37周岁,庆元县松源街道人)等人违法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均已被丽水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涉案人员在丽水市庆元县等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彻底查清涉案人员全部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公安机关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案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特通告如下:

一、请受到不法侵害的受害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敦促曾一起参与违法犯罪的其他涉案人员要认清形势,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窝藏、包庇犯罪嫌疑人或者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提供帮助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案件、线索的知情人员,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涉案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

凡提供有价值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依法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对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阻碍证人作证等干扰办案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举报途径:

(一)电话举报:13735934587(朱警官),18857811070(徐警官);

(二)邮箱举报:lsgashb@sina.com;

(三)书信举报:丽水市公安局扫黑办(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505号)。



丽水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4年3月18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