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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安局关于招聘协勤人员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8-15

 

 


   
丽水市公安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10指挥中心接警员6名、二代证信息管理员1名、经济开发区分局流动人口协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莲都区范围常住户口。
   3、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10指挥中心接警员、二代证信息管理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能熟练操作电脑,110指挥中心接警员同时要求普通话标准、流利;流动人口协管员为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1年3月以后出生)。
   5、共产党员、退伍军人、有相关工作经历及应聘接警员岗位懂丽水方言或有英语专长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特殊专业人才身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3月22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公安局大门口(大洋路220号);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它相关证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照片2张;
   4、招聘程序包括面试、汉字录入测试、体检、政审等(有关时间、程序、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招聘后的待遇
   经招聘的电脑操作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实行一年一聘,统一签定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暂定为每月600元,视表现情况发放月考核奖,养老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联系电话:2786125。

                        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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