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强制戒毒所协勤人员4名(主要从事戒毒所的巡查监控工作)、出租车出城治安管理协勤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莲都区范围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出租车出城管理协勤人员可放宽至丽水市范围)。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身高168cm以上。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戒毒所协勤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出租车出城管理协勤人员年龄在25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能熟练操作电脑。
5、共产党员、退伍军人、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特殊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公安局大门口(大洋路220号);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它相关证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照片2张;
4、招聘程序包括计算机汉字录入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招聘后的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统一签定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正式聘用后,戒毒所协勤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月平均考核奖合计为每月700元左右(月考核奖视表现情况发放),出租车出城管理协勤人员基本工资暂定为每月800元,养老、生育、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联系电话:2786125 2883878。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