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水市公安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5名(男性4名,女性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丽水市范围常住户口。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五官端正,男身高165CM以上(女158 CM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或相关专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公安局大门口(大洋路220号)。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它相关证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招聘程序包括:计算机操作(含写作)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有关时间、程序、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招聘后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800元,试用期满后,实行一年一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暂定为每月1000元,视表现情况发放月考核奖,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等五项保险。
联系电话:2786125、2786352
丽水市公安局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