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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租下房子作为作案窝点,然后散发广告,以出租房屋为名引诱一些女子上门,再对这些女子实施抢劫、强奸。4月9日,两名先后流窜温州、福建等地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准备再次在温州作案时,被温州鹿城警方擒获。 3月9日下午,温州市区某出租房内发生一起抢劫、强奸案件。据两名受害人称,当天下午,她俩从电线杆上张贴的租房广告上获悉有房子出租,于是与出租人取得了联系。可两人一进入出租房即被房内的两位外地男子捆绑,遭强奸、抢劫。3月29日,福建泉州市也发生类似的案件。一泉州女子从路边广告上看到租房信息,于是与出租人联系,结果惨遭两名男子抢劫、强奸。案发不久,又有两位女子被诱骗到出租房内被抢劫、强奸。这几起案件的发生,立即引起温州鹿城及泉州警方的高度重视,警方判断这几起案件可能系同一伙人所为。4月初,鹿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五中队经过大量工作,终于发现嫌犯踪迹。4月9日凌晨,警方经严密布控,在某出租房内将重回温州准备再次作案的两名嫌疑人擒获。 经审讯,嫌疑人丁某现年33岁,陕西人,其同伙袁某23岁,四川人。两人是在宁波打工时认识的。两人均感觉打工太累,于是开始结伙作案。他们对发生在温州、泉州所作的抢劫强奸案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租房一定要到正规中介所去,不要轻信路边的租房信息;看房时也要有防范意识,以免发生类似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