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是:市公安局>专题报道 > 正文  
缙云县局全面铺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9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缙云县局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的统一部署,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诸多困难,早动员、早部署,成立专门班子,加班加点,按要求在4月20日前完成政府信息网上平台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已有包括办事指南、服务流程、法律法规、业务工作等近四十项内容在缙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上公布。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全县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后,该局党委于4月9日、4月15日两次召开党委会专门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由施继强政委负责、局办公室牵头,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在4月20日前完成政府提出的初始阶段工作任务,逐步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4月16日,该局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公安局长胡先龙任组长,政委施继强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缙云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强化学习是基础。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安民警了解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熟知《条例》的基本内容,掌握实施《条例》的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该局专门下发了通知,组织全局民警、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民警、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意识,对更好地开展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信息梳理是关键。该局各单位、各警种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和县政府确定的时间表,重点梳理了2007年度、2006年度的信息,并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在此基础上,该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及全县采用的统一规范模式,专门设计了《缙云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批表》,要求各单位拟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要认真填写《审批表》并送局领导审核。局领导审核通过后,方能上网公开。
   四、落实制度是根本。该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专门人员认真做好上网信息报送工作及公开的信息日常维护更新。目前,该局所清理出的可公开信息已基本上网公开。对于今后的政府信息做到随时产生、随时编制、随时公开。同时,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也已基本完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然能全力推进“阳光警务”建设,为打造良好警察公共关系搭建起和谐互动的沟通平台。

 


  相关下载
  【推荐】 打印 】 【 关闭